
近年來,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,全市住宅小區尤其是多層、高層建筑住宅小區日益增多,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、新問題,需要給予立法保障。湘潭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,于2020年2月啟動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立法程序。2021年9月15日,經市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了《辦法》。10月26日,《辦法》經市委常委第6次會議審查批準,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辦法》分為“總則”“消防安全主體與責任”“消防安全管理與監督”“法律責任”“附則”五章,共31條。《辦法》的貫徹和施行,將健全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責任制,提高消防安全水平,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共建共治提升居民住宅區消防管理水平
針對湘潭市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、運行不暢的現狀,《辦法》從政府管理、部門監督、民主自治三個方面加以理順,建立了”市-縣(市、區)-鄉鎮(街道)”的縱向管理體系,明確了應急管理、消防救援機構、公安機關、住房和城鄉建設、城市管理等部門的橫向職能分工,規定了網格化管理與民主自治相結合,形成了居民住宅區共建共治管理新模式,有效提升了居民住宅區消防管理水平。
權責統一破解居民住宅區消防治理難題
目前,全市居民住宅區安全隱患較多,建成3年以上的居民住宅區,消防設施完好率不足50%;商住一體住宅物業安全隱患比例80%以上;電動車違規充電面廣量大,占比95%以上。但由于住宅物業產權分散,消防安全責任主體眾多,彼此相互推諉責任,導致火災隱患問題難以解決。《辦法》針對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明的問題,總結固化了全省消防工作的經驗做法,規定了4類15種私主體的義務和責任,規定了居(村)民委員會的協助職責,對維護全市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、推進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聚焦問題消除居民住宅區火災隱患
消防設施缺少怎么辦?堵塞消防車通道誰處理?專項維修資金怎么使用?電動自行車如何充電?......一系列居民住宅區消防問題在即將實施的《辦法》中都能尋到答案。堅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理念,將問題主導立法、立法解決問題貫穿立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,是《辦法》的一大亮點。《辦法》從更細、更實、更具操作性的角度進行制度設計,為各類消防問題的解決提供明確可行的路徑規范。針對消防設施老舊歷史欠賬多等問題,明確新建、改建居民住宅按國家規定和標準配置建設,杜絕增量;規定政府及住建部門積極推進納入老舊小區改造,減少存量;規定通過經營收益、緊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主要解決途徑。針對火災高發問題,禁止禁止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車通道等“五加一”行為,規定消防救援機構對重點違法行為牽頭組織聯合執法。
下一步,市消防救援支隊將積極運用網絡、電視、報紙等載體做好《辦法》的宣傳解讀,切實提升社會知曉度。同時,全面提升貫徹效果和執行效力,真正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消防安全治理效能,切實筑牢消防安全防線。
責編:顏雨彬
來源: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隊